【培訓目標】
本次運動心理諮詢人才的培訓課程,目標即在競技心理素質之提升、運動員倫理與道德之培養、以及輔導各級運動員生涯轉換準備,以發展運動心理從業人員證照制度,落實績優運動員心理輔導工作,提升競技運動水準。
【培訓日期】
自2024年06月22日 (六) 至2024年08月11日 (日) 止,之六/日 (7月13、20、21日停課)。共計13日,計100小時。
*因適逢奧運年,部分授課老師需隨隊出國,因此在課程日期上做了些而更動。
以下為異動的日期:
【培訓地點 】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(詳細地點將於課程前公布)。
【報名資格 】
∗ 【本會保有參與課程最終審核權】
【報名日期 】
即日起至 2024年05月31 日,額滿提前截止報名。
【報名費用】
因應運動心理諮詢老師授證與管理辦法之修訂,請持有本會初級、中級、高級及資深運動心理諮詢老師辦理換證 (註1)。
請進入以下連結填寫表單換證 (註2),換證日期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 (註3)。
中華民國97年7月7日第四屆第三次理事、監事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112年3月4日第十一屆第一次理事、監事會議修訂
壹、主旨
台灣運動心理學會為培養專業運動心理諮商與輔導人員,提供體育、運動、健康、休閒、和身體表現各界有關運動心理諮商與輔導方面的服務,以促進運動心理學「專業化」和「證照化」的理想,特定立本辦法。
貳、專業界定
參、資格和檢定考試
凡從事運動心理諮詢老師必須符合下列條件
肆、證照制度
有關運動心理諮詢老師證之核發、任用、管理、獎懲、講習、考試、晉級、進修、考核等,由本會辦理。
伍、任用與就業
各級學校、機關、團體運動代表隊或體適能、健身俱樂部等單位之運動心理諮商與輔導工作,或私人運動心理教練、諮商與輔導,或網路諮商與輔導。
陸、管理
柒、獎懲
捌、倫理守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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